作为杭州市的“农业龙头企业”,公司通过了QS质量安全认证和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所有茶园都是“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在西湖龙井茶生产企业中,杭州西湖龙井茶叶有限公司是中南海“国家礼品茶”的一定点承办单位。
1983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商标法》正式颁布实施。“贡”牌是老牌茶叶商标,它在民间的具体诞生时间现已无法考证,自1986年由公司正式申请注册以来,“贡”牌西湖龙井茶已连续5次被评为“浙江省著名商标”、4次获得“浙江省名牌”称号,多次在国际和全国性名茶评比中获金奖,并代表浙江省的名牌产品在人民大会堂的全国精品中心展示。
“贡”牌西湖龙井茶是国家领导人的日常用茶,是中央政府赠送外国元首的重要礼品;在所有龙井茶品牌中,“贡”牌是一的“中国名牌”,也是一的国宴用茶。因此,“贡”牌西湖龙井茶可以堪称是中国茶叶的品牌。
为了保护西湖龙井茶这一资源型产业,遏制假冒产品的泛滥,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做了不懈的努力。2001年4月杭州市人大通过了《西湖龙井茶基地保护条例》,同年10月国家质监总局发布第28号公告,正式对西湖龙井茶实施原产地保护。2002年1月16日,国家质监总局批复杭州西湖龙井茶叶有限公司使用原产地域产品标识,从而使“贡”牌成为西湖龙井茶中第一个受到保护的民族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