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盐业总公司是主营盐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及物流配送的省级大型国有企业,拥有覆盖全省乃至西南地区的“川盐连锁” 营销网络和现代物流配送体系,现已形成产业投资、置业开发和连锁经营三大板块齐头并进的发展态势,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资委。四川省盐务管理局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副厅级建制,履行盐业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省盐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组织实施《四川省盐业管理条例》的工作。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四川省盐业总公司为“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现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
截止2013年底,公司资产总额42.05亿元,所有者权益18.22亿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20.79亿元,利润总额2.20亿元,生产各类盐产品91.25万吨、食盐销量77.78万吨。 [1]
2013年,公司制定了“争取通过2-3年的拼搏,实现四川省盐业总公司营业收入突破50亿;再通过3-5年的努力,争创年销售收入百亿企业”的奋斗目标,立志要将四川省盐业总公司打造成为四川省具有重要地位的大企业大集团,打造成“百年老店”。 [2]
历史沿革
四川省盐业总公司成立于1950年,其间由四川省盐务管理局辖川东、川南、川北、川西、西康盐业分公司,从产销合一、政企合一到1957年的产销分治;
1964年成立中国盐业总公司四川省公司;
1965年成立四川省盐务管理局,各地区成立盐业运销站,与此同时制盐企业由省直属,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1973年成立四川省盐务局,并在1969年开始下放20余家制盐企业到地方,仅留五通桥、蓬莱、南充三盐厂直属;
1978年5月,由四川省轻工业厅组建成立四川省盐业公司;
1985年9月,改为四川省盐务管理局和四川省盐业运销公司,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内部职责分开,有省轻工业厅领导;
1987年6月,四川省盐业运销公司更名为“四川省盐业公司”,正式进行工商注册;
1999年3月,更名为“四川省盐业总公司”;
2004年9月,主管部门由四川省轻工业厅变为四川省经济委员会(现为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